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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選拔 >> 求職面試節后打工求職繞開三大陷阱 推出時光:2010/3/8
陷阱1 單方保管合同或簽空白合同
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介紹,目前,用人單位不簽合同的已經大為減少,但很多用人單位采用其他方式來規避簽訂合同后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比如一些用人單位就通過單方保管合同或簽訂空白合同來逃避責任。 農民工侶某去年3月與某建筑公司簽訂了一份勞動合同,合同由公司保存。當年5月底,他發生工傷,向工傷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時,建筑公司不提交勞動合同,而且根本不承認與侶某存在勞動關系。侶某不得不先確認勞動關系。 此外,有的用人單位還要求勞動者在空白合同上簽字,收回后才填寫具體內容。根據相關調查顯示,約有一成多的農民工簽訂的是空白合同。如果勞動者簽訂了空白合同,那么勞動者的工資、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等內容都可以由用人單位隨意填寫,增加了維權難度。 陷阱2 要求采用勞務派遣形式 根據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調查顯示,目前,農民工大多是在中小私人企業工作,而適用勞務派遣最多的實際上是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但勞務派遣制度的規范仍然不完善,被派遣勞動者的權利容易受到侵害,如勞務派遣公司良莠不齊;勞務派遣工的工傷保險存在保險難申請、程序銜接缺乏等情況,尤其是勞務派遣公司設在外地的,勞務派遣工還普遍面臨著同工不同酬和不公平待遇的情形。 張光明等人均是某科學研究院的保安,但他們卻先后與幾家不同的勞務公司簽訂過勞動合同。即使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可以要求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面對頻繁更換的勞務派遣公司,雖然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勞動者的權利也很難得到保障。 陷阱3 申請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 目前,一些用人單位以申請特殊工時工作制的方式,來逃避法律對于加班時間和加班費的強制性規定。 根據勞動法規定,我國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企業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非標準工時制,即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 經調查發現,在非標準工時制度中,沒有明確規定加班時間和費用,一些用人單位就通過采用這種方式來達到不支付或少支付加班費的目的。 李某的工作崗位是24小時輪班制。李某向法院起訴用人單位補償加班費,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單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能按照標準工作時間來衡量加班情況,駁回了李某的加班費請求。 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認為,對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企業應當根據標準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勞動者的勞動定額或其他考核標準。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的加班時間和加班工資,如果是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照平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春節過后,農民工大量返城求職務工,他們面對的不僅是各種招工廣告,同時還有深藏其中的用工“陷阱”。2月22日,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提醒廣大農民工,節后求職應謹防單位用工中慣用的單方保管合同等“陷阱”。對此,律師也提出勞動者可使用三種維權“招數”應對。 應對1 未簽合同可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師提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 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在去年該中心受理的援助案件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很多農民工并沒有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尤其是建筑領域拖欠工資糾紛,往往將包工頭與建筑公司一并起訴,這種案件中因為主張的是“勞務費”,因而也就無法主張雙倍工資了。 應對2 單位違法解雇 應支付兩倍賠償金 法律援助中心律師提示,按照新頒布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該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應對3 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 承擔連帶責任 律師介紹,連帶責任的規定,使這些用工單位不可能通過使用勞務派遣方式徹底擺脫對勞動者的責任,被派遣員工可以向任何一方主張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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