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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型房地產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披露準確時間:2009/8/13

 

人工人力環境資源控制工作規范
公司組織機構、職責及人員配置……………………………….2
人事招聘制度…………………………………………………… 6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11
員工考勤制度…………………………………………………… 14
休假制度……………………………………………………….…15
薪酬管理制度…………………………………………………… 17
期權激勵制度…………………………………………………… 20
員工福利制度…………………………………………………… 21
培訓制度………………………………………………………… 26

行政操作操作監督制度
員工行為規范管理制度………………………………………… 29
員工工作報告制度……………………………………………… 32
投訴制度………………………………………………………… 33
計劃管理制度…………………………………………………… 34
工作銜接函管理辦法…………………………………………… 36
會議管理制度…………………………………………………… 37
合同管理制度…………………………………………………… 39
保密制度………………………………………………………… 42
印信管理制度…………………………………………………… 44
辦公設施、物資管理制度……………………………………… 46
獎勵制度………………………………………………………… 51
懲罰制度………………………………………………………… 52

人工的資源標準化管理管理制
企業學校、管理職責及人工顯卡配置
1. 工廠集體設備圖






說明:      領導關系            指導關系             協作關系
2. 公司領導及各部門的職能
2.1
總經理
在置信實業和董事會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1
) 規劃公司的發展計劃和質量管理水平,2) 貫徹公司的經營方針,3)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
) 確定公司的組織機構及部門職能,5) 決定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的職責、任職要求及任免;
6
) 負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策劃,7) 確定公司質量方針、質量目標,8) 頒布質量手冊;
9
) 任命管理者代表,10) 授權他(其)對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和適合性進行監督檢查;
11
) 負責提供公司運作所必需的資源;
12
) 配合政府部門進行社會活動,13) 建立良好溝通渠道。

2.2 副總經理兼管理者代表
協助總經理進行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1
) 確保按ISO9001:2000標2) 準的要求建立、保持質量管理體系,3) (并)向總經理報告質量管理體系的實施情況,4) 提出改進的建議;
5
) 監督、協調糾正預防措施和改進措施的實施;
6
) 確保公司及時獲得并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了解顧客的期望和要求;
7
) 確保公司全體員工不8) 斷提高滿足顧客要求的意識;
9
) 負責就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有關事宜與外部各方的聯絡工作;
10
) 對生產運作進行歸口管理,11) 進行生產調度,12) 協調生產過程中各部門組織上和技術上的接口。

2.3質安部
負責公司質量控制、質量改進和安全保障工作。
1
) 負責工程質量及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2
) 對各職能部門的質量管理工作進行協調、監督、檢查;
3
) 根據內外質量信息和公司的要求,4) 制定質量改進計劃,5) 并組織實施和檢查評審;
6
) 確保作業現場基礎設施適用、施工安全和作業環境良好;
7
) 負責組織不8) 合格品評審、數據分析、質量改進、QC活動的實施及產品可追溯性標9) 識的驗證和記錄,10) 負責檢驗和試驗的標11) 識工作;
12
) 制止不13) 合格品流轉和監督檢查施工現場,14) 并按規定進行處置;
15
) 負責安全文明施工;
16
) 負責公司設備17) 的現場安裝、調試、驗收和日常監控工作,18) 確保工程施工的正常運行;
19
) 負責對設備20) 的購置、供方的評價、選擇和控制,21) 并對其進行固定資產管理,22) 建立臺帳,23) 并搞好公司內、外的設備24) 租賃;
25
) 負責設備26) 、設施、儀器的維護保養,27) 保證符合規定要求。

2.4
成本控制部
負責公司的成本控制。
1
) 負責采購合同2) 的價格審定或估算;
3
) 負責工程合同4) 的談判、審查、簽訂及管理;
5
) 會同6) 項目部、質安部做好招投標7) 工作;
8
) 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成本測算及考核(核查)工作;
9
) 工程驗收合格后辦理工程結算;
10
) 與外部相關職能部門及審計事務所就造價問題進行銜接、協調及關系維系。

2.5 行政部
負責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及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和維護的具體工作。
1
) 根據實業人力資源中心的指2) 示,3) 做好本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和培訓工作、關注員工的可持續性發展、與員工一起制定關鍵崗位人員的職業生涯規劃并付諸實施;
4
) 文件、合同5) 、證照、印信、辦公用品、員工個人行為規范等行政辦公事項的管理;
6
) 計劃與任務的督導工作,7) 包括各部門計劃執行情況的督促與情況反饋、辦公區日常辦公秩序和員工工作行為規范的督導以及臨時工作任務完成的督促與檢查等;
8
) 對內對外的聯絡工作,9) 包括對外公共關系的維系和促進、與置信實業及其他兄弟公司行政工作的銜接及信息交流、與公司顧問的工作協調與銜接以及其他相關單位的協調聯絡工作;
10
) 協助管理者代表貫徹ISO9000族標11) 準,12) 健全公司質量管理體系,13) 組織開展內部質量審核,14) 促使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15
) 具體負責組織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編寫、報批、發放、更改和管理。

2.6 財務部
負責公司的財務工作。

2.7 項目部
負責項目施工。
1
) 參與顧客要求的評審,2) 并對其提供的財產予以控制和管理;
3
) 代表公司履行工程項目合同,4) 建立項目質量保證體系,5) 組織實施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6
) 合理組織施工資源,7) 負責項目施工策劃,8) 制訂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施工組織計劃,9) 報上級領導審批后,10) 組織實施),11) 合理調度,12) 按計劃組織好施工,13) 確保按質、按期、按量完成施工合同14) ;
15
) 遵守建筑行業和公司的有關規定,16) 使施工過程始終處于受控狀態,17) 確保按規定的方法和程序施工,18) 對本項目施工工程質量負責;
19
) 負責組織編制采購計劃,20) 簽訂采購合同,21) 組織對供方的評價和控制,22) 確保采購工程物資及管理符合規定要求;
23
) 負責進貨、過程、最終檢驗工作,24) 對最終產品的符合性及工程的保修回訪負責;
25
) 搞好現場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
26
) 按公司下達的成本控制目標,27) 作好成本控制工作。

3、人員配置標準
3.1
公司根據實際工作量的大小進行人員配置,保證每位員工的工作飽滿而不緊張,不因人設崗;應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發揮每位員工的長處,使每個崗位上的員工都能出色地完成自己的工作。
3.2
項目部人員配置
按1500萬造價或20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積設一個項目經理、一個責任工長和兩個工長的標準進行人員配置。
3.3
成本控制部人員配置
造價3000萬或4000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置1名土建預算師,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配1名水電預算師。
3.4
質安部人員配置
1500
萬造價或20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積設1名質安專員。
3.5
其他部門人員配置
其他部門根據工作量的大小按需配置人員。
3.6
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的人員儲備。

人事招聘制度
1
.總則
1.1
目的
本制度主要涉及從招聘計劃編制到正式錄用的相關規定,其目的是使招聘工作順利有序完成。
1.2
本制度適用于除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以外的所有人員招聘。

2.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
2.1
人員需求計劃編制依據
2.1.1
職能部門的人員按各部門崗位設置和工作量的大小按需配置。
2.1.2
項目部的人員根據項目的工作量在項目開工前配置,項目結束后解散。
2.1.3
各部門可根據擬建項目的人員需求,提前3個月進行人員儲備。

2.2 人員需求計劃編制程序
2.2.1
公司各部門根據人員需求計劃編制的依據確定下一項目本部門人員編制和工資總額,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行政部存),提交行政部呈總經理審定。
2.2.2
在人事計劃實施過程中,確因工作需要,需要超計劃擴編增員或進行人員儲備的,須先提出申請,填寫《計劃外增員申請表》(行政部存),提交行政部,行政部應對增員申請逐項審定,綜合平衡,填寫意見呈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批準實施。

3.招聘過程管理
3.1
人事招聘程序



3.2 招聘準備階段
3.2.1
根據核準的人員需求計劃和崗位職責說明書確定招聘的崗位、人數、任職要求(包括性別、年齡、學歷和工作經驗等),報人力資源中心;
3.2.2
確定復試和面試內容;
3.2.3
如新增崗位,行政部須在招聘前會同相關部門編制新設崗位的職責書。

3.3 招聘信息發布
3.3.1  
協助人力資源中心發布招聘信息。
3.3.2
招聘信息包括以下內容:
1
) 公司簡介。公司簡介要用簡練概括的語言描述出公司的整體形象,2) 便于應聘者了解公司。如屬內部競聘,3) 此項應改為招聘目的。
4
) 招聘職位描述,5) 包括崗位職責、薪資標6) 準、工作地點等;
7
) 對應聘人員的要求,8) 包括招聘人數、性別、年齡、學歷、工作經驗、其他要求等;
9
) 報名10) 時間、地點、方式;
11
) 報名12) 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
13
) 其他注意事項。

3.4 初選
3.4.1
初選原則:初選必須按照崗位要求提出的招聘條件進行篩選。對特別優秀者除年齡可放寬以外,其他條件不得突破。
3.4.2
初選方法
到人力資源中心借閱已經經過中心初選的應聘人員的資料,由人事專員會同用人部門一起進行初選。
3.4.3
初選比例
  
初選人數為實際招聘人數的5—10倍,初選后淘汰1/3-1/2。

3.5 筆試
3.5.1
筆試內容。所有應聘人員均要進行相應筆試,測試內容要求:
3.5.1.1
管理人員主要測試管理知識和領導風格取向, 技術管理人員還須加試相關專業知識。
3.5.1.2
專業技術人員(工程師、預算人員、質安員、財務人員、人力資源專員)主要測試相關專業知識和計算機能力。
3.5.1.3
行政服務類人員主要測試基本綜合素質。
3.5.2
組織筆試工作流程
3.5.2.1
試卷設計:管理人員試卷由公司領導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試卷設計,技術人員試卷由相關部門負責人提供,行政服務類人員試卷由行政部提供。
3.5.2.2
考試安排:包括考試地點、考試/監考人員安排。
3.5.2.3
閱卷:由行政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閱卷及評分。
3.5.3
筆試結果處理
人事專員將應聘者筆試成績分別登記在《應聘者考核登記表》上,原則上凡筆試成績不滿60分者,予以淘汰。

3.6 面試
3.6.1
通過筆試者即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可根據崗位需要進行1-2次。
3.6.2
管理人員的面試須有公司領導、行政部負責人、人事專員參加,按照《管理人員面試記錄評分表》進行評分。其余人員的面試由用人部門負責人、行政部負責人、人事專員參加,按照《應聘者面談記錄評分表》進行評分。
3.6.3
面試前的準備
3.6.3.1
閱讀資料。面試者仔細閱讀進入面試的應聘者的應聘資料和筆試答卷,了解面試者的基本情況。
3.6.3.2
確定面試形式。面試形式主要有:根據面試問題提綱提問、進行情景模擬問答等。
3.6.3.3
布置面試環境。
3.6.4
正式面試
3.6.4.1
初始階段。此階段為獲取信息階段,首先面談一些最基本、最一般的問題,以獲得申請人的工作經驗、教育背景、個人因素等信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可考慮予以淘汰:
以前換過5個以上工作單位,經常跳槽者,不會安心工作;
身體有欠缺;
面談內容與應聘資料出入很大;
其他情況。
3.6.4.2
進一步階段。此階段主要就應聘者工作的動機及行為等方面作進一步的探討。
3.6.4.3
深入面談: 綜合應聘者筆試、前兩階段面談情況有必要可對應聘者作深入面談。
3.6.5
面試評價
面試結束后,面試人根據面試記錄以及總體印象填寫《面談記評分表》。對應聘者分別作出評分,得出平均分后填寫到《應聘者考核登記表》。

3.7 筆試、面試綜合評定
3.7.1
按筆試、面試成績4:6的比例算出綜合得分,分數由高到低排列。
3.7.2
行政部會同用人部門根據綜合得分情況對筆試、面試綜合結果進行評議,按照實招的1.5-2倍人數確定進入公司領導面試程序。

3.8 公司領導面試
公司領導對進入最后面試程序的人員進行面試,確定擬錄用人員。

3.9 報人力資源中心
將招聘結果報人力資源中心,由人力資源中心對所有參加招聘的人員進行回復,并安排擬錄用人員的體檢和崗前培訓。崗前培訓在培訓學校進行,時間1-2個月。

3.10 試用
3.10.1
對崗前教育合格者可進行正式試用,由行政部與之簽訂《試用協議》。
3.10.2
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

3.11 轉正
3.11.1
轉正程序。試用期間行政部定期主動跟蹤考評試用人員,及時指出須改進之處。試用期滿由用人部門向行政部提出轉正意向,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提交試用期間工作總結,由行政部與用人部門共同進行評議,按層級管理原則審定后確定。
3.11.2
試用期工作總結須包括以下四方面內容:對公司的認知、工作的成績、工作的不足、對公司各方面工作的建議。
3.11.3
試用轉正評議內容:
考核項目 所占比例 考核部門 考核具體內容
是否基本融入公司 40% 行政部 1、 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情況 2、 參加公司組織的集體活動情況 3、 對公司事項的知悉情況 4、 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情況
工作能力是否滿足崗位要求 60% 用人部門 對照崗位職責書對工作能力做出評價
   
3.11.4
轉正考核須各項達到優良方能予以轉正,否則要求試用人員改進,延長試用期或解除《試用協議》。
3.11.5
經評議合格的人員從轉正批準之日起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進入勞動合同管理程序。

4.員工檔案管理
4.1
員工檔案管理是指員工進入公司后建立的人事檔案管理。
4.2
員工檔案屬公司“秘密”級資料,由行政部指定專人進行管理。
4.3
員工從簽訂試用協議起開始建檔,員工檔案要素分為基本要素及特殊要素,具體要素如下:
4.3.1
基本要素:
試用期 1. 個人簡歷和應聘登記表 2. 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上崗資格證書復印件 3. 面談記錄評分表 4. 筆試考卷及分數 5. 體檢報告 6. 試用人員登記表 7. 試用協議 8. 試用期間跟蹤考評表 9. 轉正申請表
聘用合同期 10. 勞動合同 11. 工作改進意見書 12. 獎懲記錄表  13. 人事異動情況記錄 14. 培訓考核情況

4.3.2特殊要素
財務人員 經濟責任擔保書、資格證書原件、委托保管書
離職人員 解除勞動合同表 離職手續清單   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離職審計表

4.4 查閱、借用人事檔案以及出具證明材料須履行申請、審批簽字手續,經行政部批準后方可執行。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1.總則
1.1
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規的規定,由公司與轉正員工在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的情況下為建立勞動關系而簽定的勞動協議。為了加強對勞動合同的管理,特制定此項制度。
1.2
勞動合同簽訂后作為人事檔案進行管理。勞動合同屬公司秘密級資料,由行政部指定專人按照公司保密制度進行。
1.3
勞動合同的管理分為勞動合同的簽訂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2.勞動合同的簽訂
2.1
公司勞動合同實行一年一簽。
2.2
勞動合同包含以下基本內容:
  1
)基本情況——合同雙方的稱呼,即企業名稱和職工的姓名。
  2
)勞動合同期限——規定合同的有效期。
  3
)工作內容——員工的工作時間,崗位職責及應遵守的有關守則。
  4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5
)勞動報酬
  6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7
)勞動紀律——規定員工如違背合同應受到的處罰措施及程序。
  8
)勞動合同變更、終止、續訂和解除條件。
  9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10
)簽署:由員工親筆簽署,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章,加蓋公司公章。
  11
)律師見證:由律師見證后簽字并加蓋律師見證章。
2.3
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
2.3.1
可使用公司格式勞動合同,雙方須協商另立的條款可簽訂補充協議。
2.3.2
正式簽訂勞動合同、補充協議及公司保密協議,雙方簽字蓋章。
2.3.3
律師加蓋見證章。

3.勞動合同的解除
3.1
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3.1.1
自然解除:合同到期、簽訂合同人死亡或公司破產,自然解除。
3.1.2
中途解除
3.1.2.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3.1.2.2
員工主動提出辭職;
3.1.2.3
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1.2.4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的;
3.1.2.5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3.1.2.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1.2.7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1.2.8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1.2.9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1.2.10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確需裁減人員。
3.2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或暫時不準辭職。
3.2.1
公司重要工作尚未處理完畢,須由該員工繼續處理,或該員工辭職將對工作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3.2.2
由公司出資培訓、進修或由公司負擔學費參加業余學習,服務期限未滿的。
3.2.3
正在接受公司審查,有經濟或其他問題上未做結論的。
3.2.4
其他原因暫不宜辭職的。
3.3
勞動合同解除程序


3.3.1員工自動辭職,必須提前半個月書面報告公司行政部,公司因工作事由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半月向被該員工發出書面通知。管理層人員須提前一個月。
3.3.2
員工進行工作交接,管理人員和財務部門的所有人員在辦理離職前應進行離任審計。
3.3.3
員工填寫員工離職清單,并由本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簽字。
3.3.4
財務結算。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須結清所有財務往來帳目后結算工資,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已轉正員工除支付員工工作期工資外,應每年多支付一月工資以作補償,自動辭職員工和試用期員工不享受此款。
3.3.5
填寫勞動合同解除表。
3.4
離任審計內容
3.4.1
工作審計
3.4.1.1
外聯關系的交接。凡工作涉及的外聯關系,包括聯系人、聯系方式、聯系地址都應有所交接,對重要的外聯關系進行引見。
3.4.1.2
重要的工作文件的交接
3.4.2
財務審計
3.4.2.1
資金收支的審計
3.4.2.2
資產管理的審計
3.4.2.3
個人和公司債權債務的審計及清理
3.4.3
離任審計小組
對需要進行離任審計的人員,由行政部、財務部、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組成離任審計小組進行審計,在完成審計內容的工作后,由行政部確認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員工考勤制度

1 公司作息時間規定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6:00
每周六上午為員工交流溝通日,下午由各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周日休息。

2 考勤管理細則
2.1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公司行政部負責
2.2
公司實行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兩次打卡的考勤管理制度。 除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因對外活動較多不需打卡外,其余人員均應按規定打卡。
2.3
員工每人一卡,每日打卡兩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凡超過上班時間或早于下班時間打卡者按遲到或早退計,四十五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2.4
員工上班未打卡者,必須于當日下班前持卡由上級領導在卡片上核準簽注理由,否則視為曠工半天;員工下班未打卡者,必須在下一個上班日上午由上級領導在卡上核準簽注理由,否則視為曠工半天。有需次日外出辦公者,一般情況下須先至公司打卡后再行外出,特殊情況須在前一天向上級領導報備。
2.5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曠工論處:
1
) 委托他人代打卡者;
2
) 有涂改情況者;
3
) 故意損毀出勤卡者;
4
) 無故遲到后不5) 打卡者。
2.6
考勤打卡的審核、統計工作由行政部負責。每月3日前填寫《考勤統計匯總表》,報財務部。

休假制度

1 規定節慶假、帶薪年休假
假期分類項目 法定節日假 帶薪年休假
享受范圍 全體員工
請假手續及批準權限 統一放假 1、由部門負責人妥善安排部門員工休假順序。 2、在行政部備案,填寫《請假單》。 3、以不影響本部門工作正常開展為準,經批準后休息。
休假天數 按國家規定執行 1、連續工作滿一年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五天。 2、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休假天數增加一天。 3、最長不超過十天。
假期待遇 全額薪資照發
備    注 如遇法定休息日,假日順延 休假天數按實際工作日計算。

2 婚喪假
假期分類項目 婚假 喪假
享受范圍 全體員工 全體員工
請假手續及 批準權限 憑本人結婚證明,所在部門簽署意見,經行政部批準后休息。 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署意見,經行政部批準后休息。
休假天數 5天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給予五天喪假;姻親(岳父母、公婆)去世,給予三天喪假。
路程除外
假期待遇 全額薪資照發。
備注 1、辦理結婚手續的一周年內有效。 2、辦理婚事時一次性使用。 辦理喪事時一次性使用。


3 病假、工傷事故假
假期分類項目 病假 工傷假
患病及非因工負傷 患職業病及因工負傷
享受范圍 全體員工 全體員工
請假手續 及 批準權限 1、由縣級(含)以上醫療衛生部門出具證明,按管理權限,經批準后休息(治療)。 2、三天(含)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由縣級(含)以上醫療衛生部門出具證明, 行政部比照國家有關因工負傷規定執行
休假天數 根據醫療衛生部門的建議,按批準天數休息(治療),最長不超過一個月的醫療期。 根據醫療衛生部門的建議休息(治療)。
假期待遇 休假期間停發績效獎金、年終獎金。 病假一月以內(含一月)按下列標準執行: 1、月累計兩天以內(含兩天),月基本工資、津貼照發; 2、月累計兩天以上五天以下(含五天),月基本工資及津貼按90%發給。 3、 月累計五天以上,4、 十天以下(含十天),5、 月基本工資及津貼按80%發給; 6、 月累計十天以上,7、 十五天以下(含十五天),8、 月基本工資及津貼按70%發給; 5、月累計十五天以上一個月以下(含一個月),月基本工資及津貼按60%發給。 病假一月以上,公司一次性發給本人半年基本工資回家治療。 參照《成都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中工傷保險待遇規定執行。

4 事假、培訓假
假期分類項目 事假 學習假
享受范圍 全體員工 全體員工
請假手續及 批準權限 1、由本人提出理由及請假時間,按管理權限,經批準后休息。 2、三天(含)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三天以上由總經理助理批準。 1、 本人根據學習計劃提前一周提出書面休假申請,2、 報本部門負責人或上級領導同3、 意; 4、 按事假批準權限進行審批,5、 并報行政部備6、 案。
休假天數 根據實際情況按批準天數休息 每年最多6個工作日,可分次使用
假期待遇 休假期間停發全額薪資 全額薪資照發
備注 1、員工請事假應從嚴掌握,無特殊情況,一般不得請假。 2、確因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電報、書信、帶口信等方式請假,經批準后方能休假。 3、可用帶薪年休假沖減。 1、 須在員工為獲取更高學歷、技術職稱或資格證書而2、 參加學習或考試時方可使用 3、 請假必須出示有效書面證明(學習通知、考試通知、報名4、 收據等)


薪酬的維護機制
1.總則
本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按照按勞分配、整體兼顧、考核發放的原則制定,適用于除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外的全體員工。

2.新酬構成及標準
2.1
薪酬指員工全部收入,其構成如圖:





2.2 新酬標準
部門經理和項目經理年薪8-10萬,其他員工年薪4-8萬。其中,項目部、成本控制部、質安部員工的目標責任獎金占年薪的50-60%,行政部、財務部員工和設備工程師的目標責任獎金占年薪的30-50% 。(基本工資標準)
2.3
目標責任獎金的發放
2.3.1
項目部員工、質安部經理和質安專員的目標責任獎金比例為:基礎15%,主體40%,裝修竣工25%,維修基金或風險金20%。基礎、主體和裝修竣工的目標責任獎金分別在各階段完工的次月根據績效考評結果進行發放,績效考評的內容包括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本、進度等;維修基金或風險金在工程竣工1年后發放。
2.3.2
成本控制部員工的目標責任獎金比例為:預算40%、決算40%、風險金20%。預算、決算的目標責任獎金分別在預、決算結束的次月根據績效考評結果進行發放,風險金在工程竣工1年后發放。
2.3.3
行政部、財務部員工和設備工程師的目標責任獎金比例為:季度績效考評50%、年終績效考評50%。分別在下季度第一月和下一年的第一月根據績效考評的結果發放。
2.4
年功工資指員工到公司(含置信實業其它公司)后的工齡工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在次月享受年功工資,年功工資按公司工齡每年100元計發到月。工齡核定以檔案記載時間為準。
2.5
補貼包括通訊補貼和交通補貼兩部分,具體標準如下:
崗位 通訊補貼(元/月) 交通補貼(元/月) 異地交通補貼(元/月)
實業經理級 300 300 100
實業主管級 200 200 100
普通員工 -- -- 100
外聯事務較多的人員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以享受交通補貼。

3.薪資的管理
3.1
薪資按照先勞動后取酬的原則,按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取得經濟效益的考核結果發放。
3.2
對于績效獎金和年終獎金經考核實發數少于標準,其結余金額保留在財務帳面,可由部門負責人支配,支配方案須報行政部經總經理批準后使用。
3.3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年功工資于每月1日按月支付,遇節假日提前發放(特殊情況除外)。績效獎金每三個月支付(分別在3月、6月、9月、12月考核發放),年終獎金在年終支付,補貼每季度憑發票經報銷程序到財務報帳。
3.4
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薪,試用期月薪按實業的相關規定執行。
3.5
涉及薪資變動的,從變動之日起計發新的薪資。
3.6
兩種或兩種以上崗位(職務)交叉任職者,本著“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發薪資。
3.7
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視其情形計發薪資:
3.7.1
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其薪資計發到離崗之月,同時按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6個月基本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3.7.2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而勞動合同沒有到期的,其薪資計發到離崗之月,同時按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到期的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3.7.3
違法、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因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和申請辭職獲準的員工,其薪資計發到離崗之日。
   
日薪標準計算方法:離崗前資薪標準÷當月工作日(具體數字)
3.8
員工死亡,其薪資計發到死亡之月,其它待遇按照《員工其他福利制度》執行。
3.9
工作盡量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公司不提倡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下列情形可發放加班費:
   1
)國家法定休假日加班,按員工基本工資及崗位津貼的300%支付;
   2
)國家法定休假日值班,按每人每天40元支付;
3.10
員工參加學習、培訓或出國留學,離崗期間按下列標準計發薪資:
3.10.1
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指令性參加學習、培訓或出國留學的,視同出勤,薪資按在崗時的標準核發;
3.10.2
由本人申請經批準后參加短期(一般不超過六個月)半脫產培訓的,基本工資按照在崗時的標準核發,崗位工資減半計發。
3.10.3
員工本人申請出國留學或參加全脫產學習的,停發薪資,學習期滿,若公司有職位可優先錄用上崗。
期權激勵制度

1. 目的
為激勵公司的管理層和特別優秀的員工,使員工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保持一致,特制定此制度。
2.
期權配送辦法
2.1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主管級以上的員工以及公司特別優秀的員工,經公司總經理提議、股東會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可以從員工預留股中給予其一定份額的期權。
2.2
為了達到既讓期權擁有者同公司共擔風險、共享收益,又起到對這些人員的激勵作用的雙重目的,采取實際出資和期權激勵相結合的辦法,按實際出資所占股份與期權之比1:1的比例配送期權。實際出資部分的股份購買價格為股本溢價后的價格(凈資產×股份份額),未出資購買者不得配送期權。
2.3
公司的股份與期權份額如下表:
股東 出資額(萬元) 實際股份(%) 期權(%) 股份合計(%)
置信實業 350 50 無 50
總經理 38.5 5.5 5.5 11
副總經理 31.5 4.5 4.5 9
行政部經理 10.5 1.5 1.5 3
員工預留股 部門經理 按給予期權時凈資產的1.5%購買 1.5/人 1.5/人 27
特別優秀的員工 按給予期權時凈資產的0.5%購買 0.5/人 0.5/人  

3. 期權管理辦法
3.1
股東擁有期權的年限為五年,五年內股東必須將自己擁有的期權按給予期權時的價格購買完畢,購買后則期權變成了實際股份;若確實無法購買完畢的,未購買部分視為自動放棄。
3.2
對已經將期權購買完畢、變為實際股份的股東,經公司總經理提議、股東會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可以再從員工預留股中拿出一定的股份作為該員工的期權。
3.3
股東不擁有期權股份的出售和轉讓權,只擁有期權股份的表決權和分紅權。
3.4
如果某期權股東不再具備擁有期權的條件,經公司總經理提議、股東會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可以收回該股東的期權。(股份?)

員工福利制度

1.勞動保險
1
.1總則
為保障員工的切身利益,盡可能解決員工的后顧之憂,根據《勞動法》及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1.2社會保險
1.2.1
公司為正式聘用簽定了勞動合同員工辦理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工傷保險。行政部具體負責為參保員工建立社會保險繳費臺帳,準確掌握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社保編碼、保險費扣繳情況及其它相關信息。
1.2.2
新增員工參加社保或因崗位調整,涉及到繳費工資標準調整的,均于轉正或調整的次月進行申辦或變更。
1.2.3
員工離職批準后的第二個月起,社會保險繳費中止,保險關系轉移事宜由社會保險機構承辦。

1.3基本養老保險
1.3.1
根據《成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實施辦法》的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公司和員工共同繳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
1.3.2
公司和員工分別按繳費工資的12%和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同時公司按0.6%的標準一并繳納生育保險費,公司繳費從管理費用中列支,員工個人繳費由公司在發給員工基本工資時代扣。
1.3.3
社會保險機構為員工建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用于員工本人到退休年齡(男:60歲,女:55歲)以后支付基本養老金。員工在未達到或達到退休年齡以前或以后死亡、出國定居,個人帳戶儲存額(或余額)中的個人繳納部分,屬于死亡的由社會保險機構一次性發給員工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屬于出國定居的由社會保險機構一次性退給本人。
1.3.4
員工參加養老保險后由社會保險機構發給社會保險卡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作為參保憑據和歷年繳費情況記載。員工可以持社會保險卡到社會保險機構查詢,達到退休條件時憑卡辦理退休手續和計算基本養老金。社會保險卡應妥善保存,遺失或破損須重新申領。
1.3.5
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可在社保機構辦理退休手續,從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具體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1.4醫療保險
1.4.1
根據《成都市城鎮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公司和員工共同繳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醫療帳戶相結合。
1.4.2
公司和員工分別按繳費工資的7%和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公司繳費在員工福利費中列支,員工個人繳費由公司在發放基本工資時代扣。今后社會保險機構將隨經濟發展和工資增加逐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
1.4.3
社會保險機構為員工建立個人醫療帳戶,用于員工在定點醫院就醫和定點零售藥店購藥時的費用結算。員工離開本市時,個人醫療帳戶的基金余額退還本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流動時,其余額轉移到潛入地區社會保險機構。
1.4.4
公司和員工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在扣除記入個人醫療專項基金后,記入社會統籌醫療基金。員工符合報銷范圍的住院醫療費可按規定在社會統籌醫療基金中報銷,具體報銷辦法按社會保險機構有關規定執行,此外公司不在報銷任何醫療費用。
1.4.5
員工患病須住院治療的,入院前應通知行政部,核定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并在行政部指導下辦理入院手續。
員工由于本人原因未及時通知行政部,在非定點醫院住院治療,或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的,若社會保險機構據此不予報銷費用或降低報銷比例,造成的損失由員工本人承擔。
1.4.6
員工在出差期間突患疾病,應到縣級以上醫院治療,需住院治療的,應盡可能提前通知行政部,以便及時取得社會保險機構認可。
1.4.7
公司將根據發展情況逐步啟動醫療補充保險。

1.5生育保險
1.5.1
根據《成都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規定,生育保險費由企業按員工繳費工資的0.6%繳納,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同時一并繳納。
1.5.2
社會保險機構為女員工建立生育保險基金,用于支付女員工生育保險待遇。
1.5.3
持有生育證的女員工生育后十天內,須將下列文件在60天內送社會保險機構辦理生育保險待遇撥付手續。
1
)生育證;
2
)生育保險醫院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

1.6失業保險
1.6.1
根據《成都市職工失業保險實施辦法》規定,失業保險費由公司與員工共同繳納,繳費工資為員工的基本工資。
1.6.2
公司和員工分別按繳費工資的2%和1%繳納失業保險費,員工個人繳費由公司在工資發放時代扣。
1.6.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業人員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
) 依法宣告破產的企業員工;
2
) 瀕臨破產的企業在法定整頓期間被精簡的員工;
3
) 依法被撤銷、解散單位的員工;
4
) 依法關閉、停產整頓企業被精簡的員工;
5
) 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6) 的員工;
7
) 依照法律、法規或經成都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享受失業保險的員工;
1.6.4
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下列人員不享受失業保險:
1
) 在公司連續工作不2) 足12個月的;
3
) 被勞改、勞教人員;
4
) 自動辭職的。

1.7工傷保險
1.7.1
根據《成都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和《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成都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公司為全體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1.7.2
征繳比例為:上一年成都市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0.6%。
1.7.3
員工在下列情況下負傷、致殘或死亡的,屬于工傷保險范圍:
1
)從事本公司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公司負責人臨時指定與生產、工作有直接關系的任務的。
2
)本公司負責人安排或同意,從事與本公司有關的科學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
)因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人民生命安全,搶險、救災、救人、同犯罪分子作斗爭,造成傷、亡的。
4
)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危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5
)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公司工作后舊傷復發的。
6
)因公出差期間,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造成傷害的,因公出差期間失蹤疾病造成死亡的。
7
)在本公司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傷害的,因在生產、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致殘程度達到一級至四級的。
8
)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內和必要路線途中,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或致殘程度達到一級至四級的。
9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7.5
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在立即救治的同時,應及時向行政部報告,以便進行后續處理。

1.8其它保險
1.8.1
公司為生產部和項目部員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8.2
公司根據發展情況為員工辦理其它商業保險。

2.車輛配備
2.1
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開展各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2
因工作需要需購車的主管級及主管級以上員工以及因工作需要經董事會領導批準的工齡在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以按照工作需要與公司形象需要相結合、業務需要與配車資格相一致的原則配置車輛。
2.3
購置車輛的費用按照成置信字(2002)第(030)號文件《關于購車借款管理辦法的通知》執行。
2.4
車輛配置標準:
公司領導:  30萬以內車輛
   
部門經理:  20萬以內車輛
工作需要人員:10萬以內車輛
2.5
車輛其他費用本著公司和個人共同承擔的原則進行。公司承擔養路費、二環路以內集資附加費和車輛基本保險費。
基本保險費按實業規定統一在人保金牛支公司置信代辦點辦理,具體細則為:
1)
公司所出具的報銷收據為保險費總額的九折(在“機動車輛投保單”上有折扣注明),2) 車輛價值30萬3) 元以上者,4) 返利為實收金額的25%,5) (即保險費總額的22.5%);車輛價值30萬6) 元以下者,7) 返利為實收金額的20%,8) (即保險費總額的18%)。
9)
公司予以報銷的險種為以下五種:車輛損失險、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規定:賠償限額10萬10) 元)、全車盜搶險、車上責任險(車上座位)、不11) 計免賠特約險。其余車輛險種可自愿參保,12) 費用自理。
13)
凡公司報銷的車輛保險費一律以支票方式支付,14) 不15) 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16)
凡屬公司報銷一定比例車輛保險費的情況,17) 保險公司返利應按照公司、個人承擔費用的相應比例分別劃歸公司與個人。
2.6
員工因故離開公司時,須一次性還清未還車款方能離職,否則公司按協議追究當事人及擔保人責任。

3.員工其他福利制度
3.1
公司員工可享受勞動保障、節假日慰問等福利。
3.2
每年發給防暑降溫費、防寒費,各按每人200元發放,試用人員減半。
3.3
節日發放過節費,標準如下:
元旦、五一、國慶、周年慶,按每人300元發放,試用人員減半;
春節按每人1000元發放,試用人員減半;
端午、中秋,按每人200元發放,試用人員減半;
三八婦女節(指女員工)、九九重陽節(指50歲以上人員)按100元發放,試用人員減半。
3.4
員工生日按每人100元發放,贈賀卡一張,以示祝賀。
3.5
員工結婚公司給予600元的賀金,以示祝賀。
3.6
公司為在現場工作的員工解決食宿問題。
3.7
每年定期安排員工體檢身體。
3.8
員工死亡待遇規定:員工因工死亡的,按照《成都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中工傷保險待遇規定執行;員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費標準為死亡員工本人生前3個月基本工資,發給生前供養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一次性撫恤金,其標準為死亡員工本人生前的7個月基本工資。

培訓制度

1.總則
1.1
培訓目的
為進一步開發人力資源,提高員工的能力和素質,同時結合員工的職業發展,以適應公司發展需要,按照各崗位的要求,有計劃地對員工分別進行培訓。
1.2
培訓原則
1.2.1
培訓要有針對性,根據公司實際需要組織培訓,使培訓與實際工作緊密結合,做到學以致用。
1.2.2
培訓要分類指導,分別對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一般員工進行分類培訓(新進員工培訓納入招聘體系)。
1.2.3
培訓績效作為員工任用的依據之一。
1.3
培訓系統結構圖:
                           
調整培訓計劃


                              修正培訓計劃體系
                  
2
.培訓計劃體系
2.1
建立培訓計劃體系流程
建立培訓計劃組織機構         確定培訓需求         編制培訓計劃書
2.2
公司培訓工作由行政部歸口管理,行政部牽頭會同各職能部門組成培訓計劃組,負責培訓計劃的編制工作。
2.3
確定培訓需要
培訓計劃組在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切實了解和掌握公司發展和員工有關基本情況,其主要內容如下:
1
) 預測次年度公司的建設項目的情況;
2
) 預測擬建設項目對各種人員的需要數量;
3
) 了解員工在行為表現、文化、專業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現有水平狀況;
4
) 了解員工個人對培訓與發展的要求;
5
) 確定公司在培訓方面的條件,6) 如自行培訓的能力、培訓設備7) 、經費等。
2.4
編制培訓計劃書程序
2.4.1
提出總計劃。根據公司的總體發展戰略和人力資源的總體計劃,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經培訓計劃組討論確定員工培訓的總體目標;
2.4.2
提出分計劃。培訓計劃組根據總目標,分解成若干個分目標,并根據各個分目標的要求,由各職能部門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
2.4.3
匯總。培訓計劃組對總計劃和分計劃進行匯總,并注意培訓與公司正常工作的平衡、公司需求與員工需求的平衡、培訓效果和培訓投入的平衡,最后進行綜合平衡以后確定。
2.5
培訓計劃書包括以下內容:
1
)年度培訓所要達到的總體目標                                                                                          
2
)年度培訓課程安排
3
)季度和每月的分解培訓計劃
4
)培訓經費預算;
2.6
培訓計劃編制的日期:
年度培訓計劃:本年度末編制下一年度全年的培訓計劃,年度計劃應根據執行的實際情況半年調整一次。
         
3
.培訓的實施
3.1
培訓實施步驟
3.1.1
選擇培訓負責人      
3.1.2
選擇培訓機構和外聘講師      
3.1.3
選擇受培訓人員
3.1.4
讓受訓人員了解和明確培訓的目的、要求、具體內容和進行的程序
3.1.5
和受訓人員所在相關部門銜接, 以保證受訓人員培訓的時間
3.1.6
發布培訓通知
3.1.7
培訓場地布置
3.1.8
培訓情況記錄
3.1.9
對培訓效果進行總結評價,以及時發現問題,改進培訓工作,提高下一次培訓效果。
3.2
培訓通知包括:培訓名稱、培訓起止時間、培訓地點、講師、培訓對象、培訓主要內容、培訓方式、培訓注意事項。
3.3
對培訓機構和外聘講師必須進行評審,相關評審要素如下:  
1
) 師資力量:師資儲備,2) 講師專業素質,3) 從教年限,4) 知名5) 度,6) 影響力等。
7
) 培訓經驗:曾進行過的知名8) 企業、典型個案培訓及相關業績資料。
9
) 專業與強項:考察培訓機構培訓重點項目、擅長項目,10) 按所需培訓項目選擇合適的培訓機構。
評審合格的培訓機構及講師資料由行政部進行收集與保存,建立合格機構與講師名單。

4.培訓評估與考核
4.1
培訓評估分為培訓項目評估和年度培訓評估。
4.2
培訓評估的內容
1
) 培訓的有效性。即培訓工作對培訓目標2) 的實現程度。
3
) 培訓的效益性。即通過被培訓員工素質的提高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3
培訓項目評估的方法
4.3.1
對培訓項目的具體要求和目標進行評估。通過收集受訓人員有關的技術水平、管理能力和行為表現等具體情況,結合擬定的培訓目標進行評估。
4.3.2
對培訓過程進行評估。通過問卷調查,聽取講師和受訓人員的意見,檢查培訓進程、培訓方式,以發現問題,改進培訓各方面工作。
4.3.3
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通過口試、筆試、實際問題的解決等各種考核方式,綜合考核受訓人員是否達到了培訓的要求。
4.3.4
進行追蹤性評估。對受訓人員業務知識、技術水平的提高,管理能力的增強以及行為改進等方面的結果要經過對其一段時期的工作實際表現進行追蹤調查了解,作出評估。
4.4
員工培訓情況納入績效考核。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考核:
4.4.1
培訓出勤情況。要求除去客觀原因,參加培訓率必須達到90%以上。
4.4.2
培訓考核情況。
4.5
培訓評估的執行部門
由行政部負責,采用適宜的方法對重要培訓項目實施效果評價。

行政部門操作規章制度

人員情形標準管理工作管理制
1.總則
為規范公司員工儀表儀態,維護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細則
2.1
員工必須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
2.1.1
行政部、財務部、成本控制部等職能部門男員工在辦公區應穿深蘭色或深黑色三顆扣西裝、純白色襯衣、黑色皮鞋、打領帶,女員工穿統一的大方得體的職業裝,周末可穿大方得體的便裝。在工地上工作的員工穿公司統一的工作服。
2.1.2
頭發:員工頭發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防止頭皮屑。男員工頭發不宜太長。
2.1.3
指甲:指甲應經常注意修剪、清潔。女員工涂指甲油須使用淡色。
2.1.4
胡須:公司男員工不得蓄須。
2.1.5
口腔:保持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2.1.6
女員工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須著淡妝,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2.2  辦公區行為規范
2.2.1
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應點頭行禮表示致意。
2.2.2
握手時目視對方眼睛,脊背挺直,大方熱情,不卑不亢。握手時應由身份較高者先伸手,異性間應由女性先伸手。
2.2.3
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后,如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候,不要中途插話,如有急事要打斷說話,應找機會先說:對不起,打斷你們的談話,得到允許后再插話。
2.2.4
遞交物件:遞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對著對方的方向遞上去,如是鋼筆、刀子或剪刀等利器,應把尖端向著自己。
2.2.5
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不能大聲喧嘩,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戶要禮讓,不能搶行。
2.2.6
上班時間不得吃零食,不得在禁煙區吸煙。

2.3生活區行為規范
2.3.1
公司為在現場工作的員工統一安排住宿,工作日期間員工必須在公司安排的住宿地住宿,不得擅自回家或在外留宿。
2.3.2
作息時間
7
:30          起床
7
:30-8:00    整理內務
8
:00-8:30    早餐
12
:00-13:00  午餐
18
:30-19:00  晚餐
19
:00-20:00  總結當天工作,確定第二天的工作計劃
23
:00         熄燈就寢。
2.3.3
現場工作人員由公司統一安排用餐,不得無故在外用餐。
2.3.4
現場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作息時間、住宿區隨時保持整潔衛生、床上用品疊放整齊,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2.3.5
節約用水、用電。
2.3.6
可采用輪班制進行生活區的管理和督導。

2.4 正確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設備,提高工作效率。
2.4.1
使用公司的物品設備應愛惜。
2.4.2
公司物品不得挪為私用。
2.4.3
及時清理、整理帳簿和文件,使用墨水瓶、印章盒等應在使用完畢后及時蓋好。
2.4.4
借用公司或他人的物品,應事先告知物品保管人或所有人,并于使用后及時送還。
2.4.5
員工長時間離開辦公桌時,桌面僅能擺放公司統一格式的臺歷、水杯及臺式文件架,常用文具及文件夾、資料袋等物必須收入抽屜。
2.4.6
辦公桌上不能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2.4.7
未經同意不得隨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資料、及電腦信息等。

2.5打出、接聽電話的具體禮儀如下:
2.5.1
電話鈴響三聲內取下話筒。接聽電話標準報語:“您好,XX公司”,對方講述時要留心聽,并記下要點。未聽清時,及時告訴對方,結束時禮貌道別。
2.5.2
通話簡明扼要,不得在電話中聊天。
2.5.3
對不指名的電話,判斷自己不能處理時,可坦白告訴對方,并馬上將電話交給能夠處理的人。在轉交前,應先把對方所談內容簡明扼要告訴接收人。
2.5.4
工作時間內,不得打私人電話。
2.5.5
在開放式辦公區請不要使用電話免提。
2.5.6
接聽手機標準用語為“喂,您好
2.5.7
接聽電話或手機,通話完畢后,要等待對方掛斷后方可掛機。

2.6 接待工作及其要求:
2.6.1
接待客戶時應主動、熱情、大方、微笑服務。
2.6.2
客戶來訪時,馬上起來接待,并問明來意,如不屬于本人接待范圍,應主動引導其至相關部門或人員處。
2.6.3.
接待客戶時,應讓座、倒水。
2.6.4
應記住常來的客戶。

2.7 介紹和被介紹的方式和方法:
2.7.1
直接見面介紹的場合下,應先把地位低者介紹給地位高者。若難以判斷,可把年輕者介紹給年長者。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的關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介紹給別的公司的人。
2.7.2  
向一個人介紹很多人時,應先介紹其中地位最高者或酌情而定。
2.7.3  
男女間的介紹,應先把男性介紹給女性。男女地位、年齡有很大差別時,若女性年輕,可先把女性介紹給男性。

2.8  名片的接受和保管:
2.8.1
名片應先遞給長輩或上級,訪問時,由來訪者先遞出名片。把自己的名片遞出時,應把文字向著對方,雙手拿出,一邊遞交一邊清楚說出自己的姓名。
2.8.2
接對方的名片時,應雙手去接。接受對方的名片之后,復述一遍對方姓名,如遇到不會念的字,要請教對方。
2.8.3
對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檢索。

工作報告制度

1. 目的
工作報告與溝通的目的是使管理活動中的信息能迅速地、準確地在信息使用者之間傳遞,同時,溝通制度也能使員工與公司決策層有一種方便快捷的工作交流方式,以便能達成公開、透明及相互尊重的工作方式。

2. 員工工作報告制度
2
.1  會議報告:在公司規定的例會、專題會議上的報告,對于較為復雜的管理活動,報告人也可以召集會議來報告情況。
2
.2  實時報告――“八小時復命制”與“事項完成報告制
   
原則上,承擔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人在任何一項管理活動中,須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在接受某項上級布置的任務后,須按照“八小時復命制”的要求,即在接到工作任務后八小時準時向上級進行首次報告,不能逾期不報。如工作任務的時間跨度較長,則執行人應自行確定再次報告的時間頻率。臨時工作事項完成以后,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在當日向任務分派人報告“工作已完成”。
2
.3  例外報告制度
  
公司規定,在管理活動中,當部門負責人遇到例外情況,如在部門負責人授權范圍以外,須報告請示上級以求解決;如該例外情況屬于管理制度尚未規定的,應按例外制度報告行政部備案,由行政部對新發生的管理問題進行研究并提出解決方案。

3. 部門工作報告制度
3.1
常規報告制度
行政部制作《部門每周工作情況報告表》分發給各部門,該表至少應包含、“上周提出的本周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下周工作計劃”、“需溝通或協調的事項”等內容。各部門在每周的最后一天填寫《部門每周工作情況報告表》交行政部,行政部匯總后向全體員工發送《本周工作總結》,并及時組織解決各部門提出的需溝通和協調的事宜。
3.2
當各部門遇到本部門無法獨立完成的任務或遇到其他管理上的困難時,部門負責人應及時與公司領導溝通,積極尋求解決方案。

投訴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工作的計劃性、協調性和效率性,增加為內部顧客的服務意識,減少部門之間的相互推諉、配合不力等現象,特制定本制度。

2.投訴范圍
在對內對外工作中發生如下情形者,員工可向行政部或公司領導層提出投訴。
2.1
針對部門的投訴:在跨部門管理工作中,出現拒絕配合、拖延工作、不按計劃、方案或上級指令按時按質完成等情況,經提醒、協商無效,可提出投訴。
2.2
針對個人的投訴:
2.2.1
發現被投訴人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的情形;
2.2.2
發現被投訴人有推諉應負責任、拖延工作、擅自更改即定計劃、方案或上級指令等情形,經溝通無效;
2.2.3
被投訴人工作失誤,導致他人重復勞動,影響工作效率者;
2.2.4
本人直接上級處理部門事務不公,經申訴無效;
2.2.5
其他情形。

3. 申訴過程








準備工作制度管理
1. 計劃管理的目的
計劃管理是確立公司和部門目標并有效實施以達到目標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它有助于統一組織和指導各單位、各崗位人員的管理活動,提高工作效率并取得預期的管理效果,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基礎。

2.計劃管理的內容
各部門根據公司的計劃制定本部門的年度計劃,并報行政部備案,行政部按下表匯總各部門的計劃后報總經理審閱,總經理同意后將匯總后的計劃發給每一位員工,由監督人、公司領導、行政部和所有員工監督執行。
計劃分類 計劃名稱 執行責任部門 協作部門 監督人 內容概要 制 定 時 間 分解 計劃
公司計劃 公司年度經營計劃 董事會 總經理 各部門  公司主營業務經營指標和管理發展指標 年底、年初 /
部門專項計劃        
        
        
        
        
3
.計劃制定的要素
3.1  
基本要素:
3.1.1  
目標(目的):目標表明在計劃期內需要完成的一組數字或者要達到的管理效果(目的)的定性描述。
3.1.2  
組織:在計劃中列示該計劃的編制執行部門、協作部門和監督人,計劃書一經批準后,執行部門要保證已批準計劃送達所有協作部門。
3.1.3
計劃方案的內容:包括計劃書的實施方案細則、計劃實施進度表及獎懲。
3.1.4
可能發生的資源支出:對在執行計劃過程中可能產生的人、財、物、信息的支出做出安排和列示。
3.1.5
計劃執行的檢查及報告:計劃應列示計劃執行時由計劃執行責任部門進行的階段性自我檢查的時間表,3.1.6 并規定向計劃執行監督人報告執行情況的時間表。
3.1.7
計劃的調整:計劃書應列示根據計劃實施情況進行方案、目標3.1.8 調整的程序和時間。
3.2  
制定步驟
公司各部門在計劃編制時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4.計劃執行的監督部門(監督人)及其職責
4.1  
每份計劃書應列示執行的監督人。監督人的職責是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計劃執行的情況。
4.2  
監督人可針對某項具體計劃通過授權的方式指定總負責人,總負責人職責如下:
4.2.1  
牽頭按照計劃制定要素制定計劃實施方案;
4.2.2  
組織召開協調會議,布置任務并評審計劃方案;
4.2.3  
督導計劃執行進度,及時發現計劃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并予以協調解決;
4.2.4  
隨時向監督人報告計劃執行情況,并傳達監督人相關指示;
4.2.5  
負責計劃完成后的執行情況總結,并進行相應的獎懲處理。
4.3  
計劃執行部門應遵照計劃進度的時間要求向總負責人報告。

5.計劃的評價
在計劃執行結束以后20天以內,計劃執行部門須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總結,編定書面總結報告,對計劃執行過程中的控制點和改進意見提出設想,報告書應送到計劃監督人處備案。

6.考核
本制度執行情況將據實進行書面記錄,并納入績效考核。

工作銜接函管理辦法

1.為確保各處門直接互動交流渠道方式暢順,進一步強化行業工作的的互相配合度與融合度,特別制作定本技巧。
1. 各職能部門之間如有需要工作協調或其他跨部門溝通的情況,2. 應盡可能采用“工作銜接函”的書面形式進行。
3.工作銜接函內容
包括主題、銜接部門、銜接人、呈件部門、呈件人、呈件時間、呈件事由、完成期限、回復要求等內容(見附件)。

4.工作銜接函的編號
   
編號組成為:部門代號-年度-序號
其中部門代號如下:行政部-XZ;質安部-ZA;項目部-XM;
     
成本控制部-CK; 財務部-CW;

5.工作銜接函的傳遞
   
工作銜接函應由呈件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部門章。一式兩份發往受函部門,待對方簽收后回收其中一份,回收的工作銜接函應由本部門指定專人歸卷備查。

6.呈件人負責管理對該事情函的到位狀態做出偵測、協助和最終登記。
7.受函人如對呈件重點介紹有商標異議,或不了在規則有效期內成功完成,應在接函后每周內以書面語表現形式來進行恢復或表達。
8.受函人未對呈件主要內容或完成期限提出異議,而逾期未予辦理者,呈件人有權報請行政部,按《懲罰制度》予以處理。

會議管理制度

1
.總則
為改進、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本會議管理制度適用公司主辦的各種行政辦公會議、各種聯誼會、座談會等。

3.會議分類及組織
3.1
全公司會議歸納為三類:
3.1.1
公司級會議:主要包括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擴大)會,中層干部會、全公司員工大會及各種專業會審會,應分別報請董事會、行政部及相關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3.1.2  
專題會議:系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召開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招投標會、質量分析會、工程準備會、安全工作會、各類評審會等等),由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3.1.3
部門會:由各部門負責人每周主持召開一次部門會議。
                                          
3.2
上級或外單位在我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專題會、辦公會等)一律由業務對口部門受理安排,行政部應協助作好會務工作。
4.例會執行與安排
4.1
公司原則上每兩周召開工作例會一次,工作例會是各部門溝通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也是公司管理決策和實施工作指導的重要形式。為增強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的管理角色意識,發展管理人員的交流、溝通能力,每兩周工作例會實行“輪值主席制”, 即每次工作例會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輪流出任會議主席,負責會議召集和主持。
4.2
會議主席制要求輪值主席在會前作好充分的準備,了解本次會議各部門需要匯報或討論的重要問題,形成書面的主持提綱。
4.3
由會議主席做會議總結,對各部門提出的問題進行歸納并提出解決設想,與參會者討論。

5.各級會議的籌備細項
會議級別 會議類型簡要描述 需準備事項
A
有政府官員、媒體、業主或合作單位等參加的重要會議 1、2、3、4、5、6、7、8、10、11; 如會議安排在外地,尚需準備12、13,第9項視具體情況而定
B
重大慶典會議、員工大會、聯歡會等 1、2、3、5、6、7、8、9、11 如安排在外地,尚需準備12、13
C
有實業及兄弟公司人員參加的會議;顧問團會議等 1、5、6、7、8、10; 第2、9項視具體情況而定
D
公司內部會議 5、14
需準備事項明細:
1
)會議總體方案      2)邀請函    3)紀念品
4
)酬謝費           5)會場預定
6
)會場布置(主席臺、有公司標識的會標、燈光、音響、座位、應急疏散方案等)
7
)茶水飲料     8)攝影或攝像   9)宴會
10
)會議資料發放    11)新聞稿件的發放
12
)住宿安排     13)交通工具   14)參會通知

6.會議室的管理
6.1
會議室由行政部歸口管理。
6.2
各部門需要使用會議室須事先向行政部提出使用申請。使用情況沖突時由行政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使用人。

合同管理制度

1.總則
1.1
為規范公司合同的訂立、履行和管理,有效防范風險,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訂本管理制度。
1.2
訂立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
1.3
不得違法訂立合同,不得訂立有損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和本公司合法權益的合同,不得與資信不佳,不具備履約能力的單位訂立合同。
1.4
公司對外的一切交易、合作行為,除及時清結、標的額極小的事務外,必須訂立書面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必須嚴格遵守,全面履行。
1.5
公司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審查,并指導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2.合同的訂立與履行
2.1
訂立合同前,公司經辦人員及所在部門應嚴格審查訂立合同相對方的下列情況:
1)
審查是否領取營業執照,2) 有無法人資格;
3)
審查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4) 是否取得相關資格證書或許可證;
5)
履約能力審查和信用審查。
   
經辦人員應收集其營業執照、當年工商年檢記錄、資質證書或許可證復印件備查(如系個人應收集身份證復印件)。
2.2  
訂立合同2.3 相對方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2.4 必須出具由其親自簽發的授權委托書。
   
公司經辦人員應當認真審查授權委托書載明的授權事項和范圍并收集備案。
2.5  
一般合同,2.6 經辦人員應在做好市場、資信調查的基礎上,2.7 與合同2.8 相對方充分協商。
   
對于標的巨大或涉外的合同,公司應組織專業、技術、財務和法律顧問組成談判小組,做好談判工作。
2.4
凡本公司作為一方的合同,除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等有專門要求的外,原則上由本公司經辦人員草擬合同。重大或復雜的合同,可以同法律顧問交換意見,由法律顧問草擬。
2.5
合同內容的約定應明確、具體,充分考慮對本公司是否有利,并具有可操作性。
2.6
在少數情況下,確需使用標準格式合同,經辦人員應當認真審查合同內容表述是否準確,條款是否完備。
   
格式合同表述不準確、條款不完備,或者對公司不利的,經辦人員應當對相關條款進行修改或添附相關的內容,或者草擬補充協議予以完善。
   
格式合同空白處不需填寫內容的,應劃斜線予以填充,防止合同內容被偽造或篡改。
2.7
合同必須具有標的(指貨物、勞務、工程項目等)、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辦法等主要條款,盡可能訂立擔保條款(定金、保證或抵押等)。
2.8
合同應明確約定違約責任。
   
合同中可以約定違約后承擔繼續履行,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責任;
   
合同中可以約定違約后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合同中可以約定違約時應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合同中可以約定定金條款。
   
前述違約責任條款既可以單獨約定,也可以同時約定。
2.9
建筑勘察、建筑設計、廣告、美術、雕塑設計制作合同中,應盡可能約定相關(含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歸本公司所有。
   
涉及商業秘密的合同,應當訂立保密條款,約定保密責任。
2.10
合同可以約定下列解除合同的條件:
1
)一方違約,影響合同目的的實現;
    2
)其他條件。
2.11
合同應當約定下列解決爭議的方式:
1
)雙方協商;
    2
)提請仲裁;
    3
)訴訟。
  
合同應盡可能約定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者約定合同的履行地為本公司所在地。
2.12
合同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蓋章),加蓋合同專用章
或公司公章。
   
合同應當有經辦人簽字(蓋章),合同標的金額超過10000元以上由部門加簽。
   
合同附件應當同時簽字(蓋章)確認。
2.13
對合同進行修改、增刪,應在修改、增刪處加蓋印章或由經辦人簽名進行
確認。
2.14
合同應當約定由本公司保存的合同文本不少于四份。
2.15
兩頁(含兩頁)以上的自行裝訂的合同,應當加蓋騎縫章。
2.16
禁止“先履行,后補簽”合同。
2.17
合同應當按約定全面、及時履行。
   
合同相對方違約,應當及時按約定追究其違約責任。
   
按約定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通知方式應當選擇易被證明的方式。
2.18
遇有可能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緊急情況,經辦人及所在部門除及時向公司和法律顧問報告外,應同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3.合同的審查
3.1
公司合同嚴格實行審查制度。
   
合同必須經部門審查、財務審查、法律顧問審查,方可報送總經理審批。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合同或者簡單的合同,可以直接報總經理審批。
3.2
各職能部門負責對本部門的合同進行審查,并對其他部門擬送審的合同進行專業預審。
3.3
財務部門負責對各部門合同中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財務約定進行審查。
3.4
法律顧問負責對合同的內容、形式的合法性、有利性進行審查。
3.5
建筑設計類、廣告營銷類合同,應當經過銷售部門預審。
3.6
合同經辦人應當填寫《合同送審表》,經本部門、預審部門、財務部門負責人或審查人簽字后,送法律顧問進行審查。
   
合同經辦人員草擬合同后,也可先送法律顧問進行初審,經修改后再按前規定程序送審。
3.7
法律顧問應當在要求的時限內完成審查工作。非特殊情況,審查時限應不少于4小時。
3.8
法律顧問應當全面審查合同。
   
對合同中的一般問題,法律顧問可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修改建議。
   
對有重大法律隱患或對公司嚴重不利的合同,法律顧問可以直接進行修改。
3.9
法律顧問在合同審查結束后,應當在《合同審定表》上填寫合同受理、審查時間,審查地點,審查合同名稱,審查意見或處理結果等內容。
3.10
對通過審查的合同,法律顧問應當蓋章,注明審查日期。
3.11
公司法定代表人對違反本規定送審的合同,應當拒絕審批,并責成有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予以糾正。
4
.合同的管理
4.1
公司實行合同管理員、職能部門、行政部三級合同管理負責制。
4.2
各職能部門應當確定一名合同管理員,負責合同的整理、保管、信息資料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
4.3
職能部門對合同的起草、審查、訂立、履行以及合同文本的管理負直接責任。
4.4
行政部負責對公司合同進行統一、綜合管理。行政內勤具體負責合同簽章工作。
4.5
合同文本應當由主辦部門、財務部門、行政部分別保存一份備查。
4.6
合同管理將逐步納入崗位責任制進行考核。
   
考核包括以下內容:合同質量、合同履約率、貸款回收率、糾紛發生率等。
4.7
因不了解對方資信、履約能力而輕率簽訂合同或者合同條款的約定存在明顯瑕疵,或者違反合同管理規定,給公司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的,依照本公司《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4.8
因故意、重大過失或違法訂立合同,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追究責任人員行政、經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保密制度

1. 總則
1.1
為保守公司秘密,1.2 維護公司權益,1.3 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1.3  
集團的列席會議員工離職也有保手集團的神秘的公民義務。
1.4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1.5  
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員工實行獎勵。

2.保密安全條件和密級斷定 
2.1
集團秘事分為列舉項目:
2.1.1
新公司非常大管理決策中的這個秘密情況說明。
2.1.2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2.1.3 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2.1.4
企業會計預預算通知單及各種類型會計表格、分析表格。
2.1.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2.1.6
公司有關人事方面的資料。
2.1.7
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2.2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2.3.  
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2.3.1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2.3.2
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
2.3.3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2.4  
公司秘級的確定:
2.4.1
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4.2
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2.4.3
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2.5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2.3、2.4條的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3. 涉密的措施
3.1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總經理或行政部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當事人負責保密。
3.2  
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3.2.1  
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3.2.2  
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2.3  
在機械設備成熟的的穩妥提升裝置中手機截圖。
3.3  
在正式溝通與達成合作中必須 出具有限公司秘訣作用的,應當按照之前經總總監核準。
3.4  
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3.4.1  
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3.4.2  
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4.3  
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3.4.4  
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3.5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3.6  
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行政部;行政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作出處理。

4.責任與處罰  
4.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按公司《懲罰制度》予以處理:

4.1.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4.1.2
違反本制度3.1、3.2、3.3、3.4、3.5之規定的;
4.1.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4.2.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4.2.1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4.2.2
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4.2.3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5.附則 
5.1  
本管理制明文規定的泄密就是指下面活動一個:
5.1.1
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5.1.2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印信管理制度

1.總則
為保證公司印章、介紹信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辦法。

2.印章的刻制
   2.1
公司印章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批準,由行政部憑公司介紹信統一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刻制手續。
   2.2
印章的材質、形體和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3
公司各部門根據需要可以申請刻制內部或對外用章,但須經總經理批準,由行政部安排制作。

3.  印章的啟用
   3.1
新印章要做好戳記,并在行政部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3.2
印章啟用應事先頒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啟用印模用藍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4.  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4.1
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4.1.1
董事會、公司的正式印章、專用印章、鋼印、法人私章應由總經理指定部門保管;
   4.1.2
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4.1.3
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用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并同時將此資料存檔。
   4.1.4
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險柜。
   4.1.5
如發生印章損毀、遺失、被盜等異常現象,應立即上報行政部進行相應處理。
   4.2  
印章移交須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收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4.3  
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止使用:
   4.3.1
機構變動或機構名稱改變;
   4.3.2
上級部門通知改變印章圖樣;
   4.3.3
印章損壞;
4.3.4
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4.3.5
印章停用后,行政部應提出處理辦法,并報經領導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制發機關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5.  印章的使用
   5.1
使用范圍。
   5.1.1
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章;
   5.1.2
凡屬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或協議須加蓋合同專用章;
   5.1.3
凡屬部門業務范圍內加蓋部門印章;
   5.1.4
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5.2  
使用印章,一律實行登記制度,注明用印事由、數量、申請人、用印日期,經審批后方可用印。
   5.3  
代章,因工作急需而又無合適印章,可以采用借章辦法,借章要在落款處加注“借印”、“代”字樣。
   5.4  
使用印章時,保管人應對用印的文書內容、手續、格式把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請示領導,妥善解決。
   5.5  
嚴禁在空白的信箋、介紹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長期外出時須將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貽誤工作。
   5.6  
印章要在辦公室使用,不得擅自拿出辦公室和隨身攜帶,不準委托他人代管。

6.   介紹信管理
   6.1
介紹信種類:存根介紹信、信箋介紹信、證明信(材料)。
   6.2
介紹信一般由行政部指定人員保管。
   6.3
介紹信開具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行政部審批,嚴禁開出空白介紹信。

違紀正確處理
違反上述規定,按公司《懲罰制度》予以處理。

辦公設施、物資管理制度
1
. 為規范管理辦公設施與物資,2. 提高工作效率,3. 特制定本制度。
2
.對講機管理
2.1
對講機的管理由行政部歸口管理, 使用由各部門控制。
2.2
對講機使用須知:
2.2.1
用語盡量簡潔、明確。
2.2.2
使用文明用語,注意禮節,長話短說。
2.2.3
使用人應經常檢查對講機的工作狀況,保持清潔,使之性能良好,運行正常。
2.2.4
使用人應保證工作時間內對講機為開機狀態。
2.2.5
嚴格遵守保密守則,不得在對講機上交談公司機密。
2.2.6
對講機如發生丟失或損壞,使用人應照價賠償。

3.辦公物資管理辦法
3.1
辦公物資的分類
根據價值及使用年限不同,辦公物資分為低值易耗品與固定資產兩類
3.2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3.2.1
低值易耗品范圍
3.2.1.1  
本辦法管理之低值易耗品范圍為公司辦公用品、印刷品等;
3.2.1.2  
其他物品根據具體情況可列入本辦法管理范圍;
3.2.2.  
日常管理
3.2.2.1  
低值易耗品的采購、管理由公司行政部負責,核算監督由財務部負責;
3.2.2.2  
行政部設物品入出庫單、物品明細帳和庫存統計表進行管理。
3.2.3.
低值易耗品的申購流程3.2.4.  低值易耗品的領用與管理
3.2.4.1  
在庫物品由行政部負責指定專人管理。
3.2.4.2  
在庫物品,按月盤點,在每月25日前填寫該月庫存統計表,注明盈虧值,說明原因,報財務檢核。
3.2.4.3  
領用辦公用品須填寫辦公用品領料單。公司對員工領用費用進行內部財務核算,并與成本效益綜合評價。
3.2.4.4  
貴重辦公用品(如計算器)等,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才能領用。
3.2.4.5  
貴重用品報廢時應由使用部門填寫情況說明,交行政管理、財務部門審核注銷;員工調離,須與行政部進行物品交接,否則按規定折價賠償。
3.2.4.6  
行政部應定期統計物品采購、庫存、發放、使用情況。在滿足保證辦公效率情況下,使庫存資金最小化,壓縮行政費用。

4.名片管理辦法
4.1  
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統一化。
4.2  
名片印制程序
4.2.1
公司行政部統一負責對外印制名片的印刷業務。
4.2.2
名片印制主要審查名片的職務、職稱是否相符,因工作需要可以使用比實際較高的職務頭銜,但須報行政部批準。
4.2.3
名片英文使用須符合國際慣例和規范要求。
4.2.4
名片增印需提前一周向行政部提出申請.
4.3
名片使用
4.3.1
掌握名片遞送禮儀和交換規則。
4.3.2
公務、客戶名片須在公司共同使用,不得占為己有。

5.員工工作牌管理辦法
5.1
工作牌由行政部統一制作,并登記發放。
5.2
員工離職或離任應將工作牌繳回行政部。
5.3
行政部負責處理報廢工作牌。
5.4
工作牌一律佩戴于上衣左上方,不得以外衣遮蓋,違者以未佩工作牌處理。
5.5
上班時間,員工應于辦公場所佩戴工作牌。
5.6  
工作牌有遺失或損壞,應通知行政部補發,每枚扣繳費用20元;因公損壞時經部門負責人證明后,由行政部補發。
5.7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懲。

5.7.1
利用工作牌在外進行不正當行為者。
5.7.2
將工作牌借給非本公司員工,而在外破壞本公司名譽或肇事者。
5.7.3
各部門負責人應督促所屬員工正確佩戴工作牌,并由行政部負責督導,未按規定佩戴工作牌者每次罰款20元,月累計三次(含)以上予以警告一次。

6.電話管理辦法
6.1
電話的管理由行政部歸口負責。使用則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督導與控制。
6.2
電話使用須知:

6.2.2
時期以三份鐘為佳,自我價值控制。
6.2.3
小心禮儀,長話短說,簡約扼要。
6.2.4
禁止拔打私人長途電話。
6.3  
手機使用須知:
6.3.1
適用范圍:享受公司通訊補貼者
6.3.2
每天(含節假日)8:00-23:00須保持手機開機狀態。
6.3.3
來電必須接聽, 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接聽者, 須于第一時間回電。
6.3.4
及時繳納話費, 不得出現因欠費而停機的狀況。
6.3.5
外出時,不得因將手機轉移至無法接聽的座機。
6.4  
處罰: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輕重每次處以20-200元罰金,每月累積三次(含)以上,予以警告一次。
6.5  
電話報修
6.5.1
電話出現使用故障無法及時解決的,由電話使用人向行政部報修。

7.計算機管理
7.1
計算機系統的安全保密管理,實行源頭控制、歸口管理、責任落實的原則。
7.2
行政部主管公司計算機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對各部門開展該項工作進行指導。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信息化工作,同時指定專人承擔計算機設備管理工作。
7.3
凡使用公司計算機及網絡的工作人員,都應遵守本辦法。
7.4
計算機的保密管理
7.4.1
未經許可,外單位及個人均不得使用公司計算機及網絡設備。
7.4.2
除相關責任人外,其它人不得在因特網上發布與公司有關的資料和信息。
7.4.3
公司工作人員不得用裝有公司保密資料、有關文件的光、磁介質在其他單位的計算機設備、網絡上進行操作。
7.4.4
公司的所有員工必須對自己的OA系統登陸口令和密碼保密。
7.4.5
公司的遠程工作站應嚴格遵守遠程站操作的有關規定。
7.5
計算機的安全管理
7.5.1
計算機工作人員分門別類管理光、磁介質和資料,標明密級標志,按時歸檔。
7.5.2
計算機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規范操作計算機,不得隨意安裝或刪除計算機軟件,嚴禁擅自拆卸或安裝計算機設備。
7.5.3
未經許可,不得將外單位的光、磁介質在公司計算機設備、網絡上使用,防止計算機病毒的傳播和擴散。
7.5.4
必須愛護計算機設備,確保計算機設備的整潔,不得有危害計算機設備的行為。不得在計算機旁放置磁性物件、水杯、煙灰缸;不得帶電拔插各種電纜線和輔助部件;下班后應及時關機,并切斷計算機和相關設備的電源。
7.5.5
計算機出現故障或需更換配件時,應及時報告行政部。
7.6  INTERNET
網使用管理
7.6.1
公司的INTERNET賬號用途嚴格限定:
7.6.2
上班時間所有員工不得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
7.6.3
上班時間不得在網上聊天、玩在線游戲以及視頻點播。
7.6.4
不得下載網上來歷不明的軟件。
7.7  
計算機病毒防治
7.7.1
行政部負責計算機病毒的防治、檢查和清除工作。
7.7.2
各部門應利用網絡殺病毒軟件定期清除本部門計算機硬盤、軟盤上的病毒。對發現的新病毒或不能清除的病毒,應及時向行政部通報情況。
7.7.3
各部門新購、借入、借出后歸還或經維修后的計算機及存儲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經過殺病毒處理,無病毒方可使用。
7.7.4
禁止在公司計算機上自行安裝游戲及與工作無關的各類軟件。
7.7.5
計算機有病毒不報告、不清除,造成嚴重后果,或故意制造計算機病毒進行破壞的部門和個人,將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人的行政、經濟或刑事責任。
7.8  
可以發布信息類型
7.8.1
公司發生的有報道價值的新聞、消息(如項目開盤、參觀接待、工程招投標、各種會議等正面報道)。
7.8.2
各項目的可以宣傳的銷售動態。
7.8.3
公司開展的各項活動情況。
7.8.4
可對外公布的工程進度。
7.8.5
客戶、業主、社會表揚信。
7.8.6
公司獲得的各項榮譽及各種稱號。
7.8.7
總經理認為可以向外披露的信息,但必須經總經理簽字認可后方可發布。
7.9  
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發布的信息
7.9.1
公司財務資料。
7.9.2
公司納稅情況。
7.9.3
公司的經營策略。
7.9.4
公司的營銷策劃方案。
7.9.5
公司將要實行,但尚未公開化的各種方案決策。
7.9.6
公司項目開發成本控制情況。
7.9.7
有可能社會給公司造成負面影響的各種信息。
7.10  
處罰規定
7.10.1
凡違反以上規定,造成竊密、泄密和損壞者予以行政處罰,后果嚴重者按《過錯責任制》層層追究領導者及經辦人的責任,觸犯刑律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10.2
各部門負責人為計算機系統網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

8.圖書管理制度
8.1  
圖書范圍:圖書系指公司各職能部門所購進的書籍、定期刊物、資料(包括聲像資料、電子文本)等。
8.2
圖書的購買、借閱和保管
8.2.1
公司所有圖書由行政部歸口管理
8.2.2
各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年度圖書預算額度進行圖書購買
8.2.3
各部門所購圖書均須至行政部進行編號登記入庫.
8.3.4
行政部負責編撰入庫圖書目錄并上網公布。
8.3.5
借閱公司圖書須至行政部登記并注明歸還日期, 到期應歸還或辦理續借手續,離職或離任時應繳回。
8.3.6
借閱公司圖書如有損毀或遺失,須照價賠償。

獎勵制度
1
. 目的
為增強員工工作積極性,促進公司內部良性競爭,達到全員參與公司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獎項設置
a)
主人翁獎:具有強烈的公司主人翁意識,b) 能夠積極主動地發現、告知或協助處理其他崗位工作缺項;
c)
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指d) 對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e) 或能將新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應用于實際工作中,f) 并取得出色成效的部門和個人;
g)
優秀員工獎:年度工作中表現突出,h) 績效考核優良,i) 具有表率作用者;
j)
公司形象促進獎(此獎項針對部門及個人):公司部門及員工在對外銜接、聯絡、展示中表現優異,k) 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者;
l)
優秀通訊員獎:積極向《置信文化》及公司內部刊物投稿,m) 發表達到一定數量者。

3.評比辦法
3.1
所有獎項均由各部門向行政部遞交獎勵申請表,并提交相關資料;行政部接申請后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獎勵;
3.2
主人翁獎、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公司形象促進獎實時評選,申請時間、受獎部門或人員、受獎次數不限;
3.3
優秀員工獎、優秀通訊員獎每年1月評選上年度得獎者。優秀員工按員工總數的10%評選,優秀通訊員獎限2名。

4.獎勵措施
4.1
針對主人翁獎、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公司形象促進獎等獎項,公司設置200、500、1000、2000、3000共五級獎勵,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4.2
公司優秀員工每名獎金為3000元;連續兩年獲得優秀員工者薪資向上適當浮動,浮動期限為一年;
4.3
優秀通訊員每名獎金為400元。

處罰制度

1. 目的
為增強公司員工責任感,做到獎懲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 處罰手段
2.1  
行政手段:警告、降級、降職、免職、解除勞動合同2.2 ;
2.3  
經濟手段:罰款、減薪、削減或收回期權股份;
2.4  
以上兩種手段可同2.5 時使用。

3. 懲罰細則
序號 懲罰情形 懲罰標準 懲罰程序
1
遲到或早退 每次罰款20元;當月累計達三次(含),另加罰100元;當月累計在三次以上,另加罰500元,并警告一次 行政部及時處理
2
曠工 曠工一日,扣發三日基本薪資,罰款100元;當月曠工累計達三日,扣發當月基本薪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行政部及時處理,涉及公司中干以上人員報公司領導批準
3
代人打卡 每次罰款100元;三次(含)以上,公司通報批評并加罰500元 行政部及時處理
4
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損壞考勤卡 除按曠工處理外,另每次罰款100元;三次(含)以上,公司通報批評并加罰500元 行政部及時處理
5
上班時間在辦公區內不戴工作牌,或工作牌丟失 每次罰款20元,每月累計三次以上(含)予以警告一次 行政部及時處理
6
未按公司規定接聽電話 每次罰款20元,每月累計三次以上(含)予以警告一次 行政部及時處理
7
未按公司規定著裝 每次罰款20元,每月累計三次以上(含)予以警告一次 行政部及時處理
8
公司級會議或培訓遲到及未按要求關閉手機、傳呼 每次罰款50元,每月累計兩次以上(含)予以警告一次 行政部及時處理
9
公司級會議、培訓或活動擅自缺席 每次罰款100元,每月累計兩次以上(含)予以警告一次 行政部及時處理
10
集體活動未按規定日程行事 每次罰款50-200元,每月累計兩次以上(含)予以警告一次 行政部及時處理
11
享受公司通訊補貼人員未按《電話管理辦法》保持通訊暢通 每次罰款20元,每月累計三次以上(含)予以警告一次 行政部及時處理
12
違反公司計算機使用和管理規定 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每月累計兩次以上(含)予以警告一次 行政部及時處理
13
違反八小時復命制度 每次罰款50元,每季度累計達三次以上,予以降職或降級處理 行政部及時處理,涉及降職、降級情形報公司領導批準
14
無故未按工作計劃、方案、承諾事項或上級指令推進工作,造成工作延誤或進度滯后 視情節輕重處以100-1000元罰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造成公司經濟損失者予以降級、降職、削減股份或撤消股東身份的處理,達兩次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行政部及時處理,如涉及罰款以外處罰手段,報公司領導批準
15
未按公司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等 視情節輕重處以50-1000元罰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造成公司經濟或聲譽損失者予以降級、降職、削減股份或撤消股東身份,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行政部及時處理,如涉及罰款以外處罰手段報公司領導批準
16
損毀公物 除照價賠償外,另處罰金50元;如查實屬故意行為,視情節輕重加罰100-1000元,并警告一次。 行政部及時處理
17
玩忽職守,辦事馬虎,導致工作失誤 視情節輕重處以50-1000元罰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造成公司經濟損失者予以降級、降職、削減股份或撤消股東身份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行政部及時處理,如涉及罰款以外處罰手段報公司領導批準
18
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 解除勞動合同 報公司領導批準
19
對顧客不禮貌,態度惡劣,與其發生激烈爭吵、斗毆,影響惡劣者 視情節輕重處以50-200元罰款,每月累計兩次以上(含)予以警告一次 行政部及時處理
20
在員工間散布流言蜚語,影響同事團結和工作良好氛圍,有意見不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者 視情節輕重處以50-1000元罰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造成公司經濟或聲譽損失者予以降級、降職、削減股份或撤消股東身份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行政部及時處理,如涉及罰款以外處罰手段報公司領導批準
21
泄密 視情節及后果輕重處以100-1000元罰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造成公司經濟損失者除賠償損失外另予以降級、降職、削減股份或撤消股東身份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行政部及時處理,如涉及罰款以外處罰手段報公司領導批準
22
其他違反公司制度和規定的行為 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 行政部及時處理
23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解除勞動合同 報公司領導批準
24
違反部門管理制度 按部門相關制度予以處罰 部門內部處理,并報行政部備案
25
警告三次(含)以上 降級半級或降職 行政部統計處理
26
年度內兩次降級或降職 解除勞動合同 報公司領導批準

4. 申訴
受懲罰人對懲罰處理不服者,可向公司領導進行申訴,復議決定最終處理結果。
罰款金額去處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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